“不错,”顾南光哈哈大笑,“顾某区区一名五品小吏,又怎能获悉秘密,这是有人密报于我。大人请看。”
他说着放下状书,素珍只见他往怀里摸去,没半会从怀中掏出一封书信来。
素珍蹙眉,很快将信件接过。
扬笺一看,只见上面所述,和顾南光所讲,分毫不差。
纸上墨迹雄厚,一手好字,素珍精通文墨,但一时也不敢断定出自男还是女手,更别说看出更多信息,推断写信人底细。
信里说,有人潜入牢中,把原来的犯人救走。
素珍问道:“顾大人,这信的主人你认识吗?”
顾南光摇头,“下官不知,信是在书房突然发现的。”
素珍眉头皱得更紧。
这事说不通。
姑且把原来俯首认罪的男子称为一号,猎户称二号。
这案子当年大力排查,都未能找出凶手,如今,这一号只怕根本不是凶手,刑部要的是交差,可这将一号救走的人为的又是什么?
为救人,只怕不然,这人应当知道,刑部必定还会拿人顶替。如此救人根本没有任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