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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背影很高大,肩宽腿长,真是模特儿身材。只是此时走路还是有点跛,他身上内穿米色v领毛衣,外穿藏青色的带帽羽绒背心,背心的袖洞处垂着两条软绵绵空荡荡的袖管。

我走进去,寝室里只有他一个人在,他说:“我室友他们去打篮球了,吃完饭才会回来。”

哦……打篮球,我想,这是他永远无法玩的运动。

我看了看叶思远的脸,发现已经消肿了,几乎看不出来他昨天挨了一拳,我觉得安心。

这时我开始打量叶思远的寝室,觉得很新鲜。

别的寝室都是四人间,进门左边洗手间,右边洗脸台盆,中间过道通往阳台门,房间里左右两边各两组组合家具,上面是c黄,下面一半是书桌,一半是衣柜。

而叶思远的寝室,是三人间,进门都一样,房间里右边仍然是两组组合家具,左边却是一张低c黄,c黄尾摆着衣柜和一张矮了10公分的书桌。

叶思远根本爬不了上铺,这是为了他的身体而特制的家具,也就是说,他一个人占着两个铺位。

我寻找着刚才那阵奇怪的声音发出的源头,看到书桌的角落里摆着一台笔记本电脑,椅子正对的桌面上,是一盒饭菜,但是米粒儿有很多洒在了外面,地上也有。然后我就看到——地上有一把不锈钢勺子。

叶思远顺着我的视线也看到了那勺子,他低声说:“左脚吃饭不太习惯,不小心就掉了。”

我走过去,把勺子捡起来,拿去洗手间洗干净,又把它放回桌上的饭盒里。

我把我买的三个炒菜拿出来,在桌子上垫上报纸,摆出来。

“吃饭吧。”我说,自己拿了一盒饭,拉过他室友的一张椅子,坐下就吃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