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打算帮叶思远忙,我知道,他根本不愿意我帮忙。
他只得和我并排坐下来,说:“我脚搁上来吃饭,你不介意吧。”
我冲他笑,说:“不会,快吃吧,磨蹭什么。”
他抿了抿嘴唇,然后把左脚抬到了桌上,脚后跟抵着桌子,大姆脚趾和食趾夹着勺子开始吃饭。
他的脚很漂亮,皮肤白,脚型匀称,脚趾修长,趾甲剪得短短的,很干净。我看了两眼,觉得这样好像不太礼貌,赶紧收回了视线。
叶思远并没有发现我在看他,他正努力地压下身体,用勺子把饭菜刮进嘴里,我看的出来,他左脚的确是用的不太习惯。我夹了些我买的菜到他的饭盒里,他抬头看看我,说:“谢谢。”
我知道,他根本就夹不了那些菜,我说:“你多吃点,我买了那么多,不吃完都浪费了。”
他说:“你自己多吃点。”
这时,我看到他脸颊上沾了一颗米粒儿,我伸过手去,很自然地帮他抹掉了,我笑着说:“你怎么和个孩子一样,还能吃到脸上去。”
他的表情一下子就变得不好看了,脚趾勾了勾勺子,就把脚放了下去,说:“我吃饱了,你慢慢吃。”
我看着他黯淡的眼神,知道自己又说错了话。他左脚吃饭已经很困难,吃到脸上去也是正常,而且他脸上即使有触感,他也没法给自己擦,我竟然还笑话他。
我说:“叶思远,你别这样,我不是故意的。”
他抬头看我,说:“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可是我就是这么个人,用左脚吃饭,我就是很容易吃到脸上去,还很容易把勺子弄到地上,甚至打翻饭盒,我没办法,但是我必须要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