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
他离她那么近。
余葵惶惑攥紧信纸,不顾身后的唤声,转身仓促追出厅去,她脑子里一片空白,只是有声音下意识驱使着,不管不顾地叫嚣,去见他、去见他、她想见他。
她脚上穿的明明是球鞋,走起路却不稳晃荡,巨大的吊顶照射下,她越过人流,在人群中四处搜寻,她几乎跑起来,风声从耳边掠过,穿过前厅、玻璃门、酒店喷泉和停车场……
直到气喘吁吁时,她凝望着马路尽头,脚步缓慢停下来。
她看见时景了。
三月的狂风大作,他头发剃得极短,孑然一身蹲在路边,低着头,身上是单薄的帽衫,背影落拓颓,像只走失喝醉的小狗。
直到有男人抱着矿泉水小跑过来,大概是他朋友,边拍他的背,边递过水给他漱口,“还难受吗?”
一遍遍重复安抚,“吐了就好了,吐了就好,时间长了,什么都会好的。”
城市森林的霓虹灯闪烁,愈衬得天边几粒孤星黯淡,萧条的行道上,落叶瑟瑟地响。
“……时景?时景,你看谁来了。”
陆游岐惊慌失措地不停唤他名字,时景使劲掀开眼皮,在眼前这块地砖的格线末端,瞧见了一双球鞋定在眼前。
视线缓慢往上。
浅色针织长裤,菱格白毛衣,她羊毛外套挂在手上,颈上围了块儿奶杏色的围巾,衬得脸只有巴掌大,街沿的车子的大灯照得她脸雪白,唯有颊边泛着酒后的红晕,眼睛却愠怒地死瞪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