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空院出来,天宽地广,秋高气爽,陈思雨心情大好。
但刚走到百货商店门口,就听身后有人喊:“陈思雨?”
回头一看,白衬衣,绿军裤,皮鞋蹭亮,自然是冷峻。
二十五岁的年青小伙子就是帅,他还跟别的当兵的不同,温文尔雅的。
陈思雨在轩昂面前抓马,从不尴尬,但在冷峻面前抓马,就难免有点羞涩。
好在冷峻自己也很尴尬,负负得正,相互抵销。
主动化解尴尬,她说:“你送的的确良我特别喜欢,已经把它做成衬衣了。”
“是给你自己穿,不是轩昂吧。”一听做成衬衣,冷峻有点紧张。
陈思雨用眼神传达了肯定:“当然。”她比较自私,好东西当然仅着自己。
而且她要让这个男人知道,他送东西,她是喜欢的。就算俩人不谈恋爱,陈思雨两辈子的习惯,总喜欢把男人调教成,会讨女人喜欢的样子。
不过冷峻有点难以调教,他一摸兜,说:“还有样东西,我忘了给你。”
表和的确良都给了,还有什么?
陈思雨想起来了,金顶针,也就是金戒指,而这时,冷峻已经在掏兜了。
虽然现在为了鼓励生育,刺激人口增长,18岁就可以登记结婚,但陈思雨当然不会那么早结婚,她的理想结婚年龄是30岁。
毕竟帮了冷家那么大的忙,的确良和表她都可以收,金戒指当然不行。
但陈思雨还没来得及拒绝,就见冷峻掏出一枚顶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