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白了,能在边疆呆七八年回不了城的,都是家里爹不疼娘不爱,已经被父母放弃的孩子。
于家人来说,在拥挤的城市里,麻雀一样大的,窄巴窄的房子里,不想再多添一张床,多添一双吃饭的筷子,边疆天宽地广,他们就落户了,长居于此算了,省得给家里再添麻烦。
但是知青们呢,他们是城里孩子,都有知识有文化,尤其女孩子们,不想二十出头就面黄毛燥变成农村妇女,更不想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从此修地球了此生。
但想要回城,父母不支持,她们自己也毫无头绪。
陈思雨在后台只卸了妆,还没洗脸,再不做护理,给边疆的风沙一吹,她的皮肤会起皮,开裂。
别过那些或纠结,或迷茫,或无助的,一声声叹气的女知青们,她回招待所洗脸去了。
天黑的晚,冷峻回来的也晚,等他回来时,陈思雨一觉都睡醒来了。
闻到一股牙膏的清香,睁开眼睛,冷峻跟只大狼狗似的,趴在床沿上。
不知道为啥,只要单独相处,他总能把气氛搞的特别尴尬。
“你帮马场长写信去了吧,写的怎么样?”陈思雨问。
冷峻反问:“写什么信?”
陈思雨问:“那这半夜的,你去哪儿了?”
冷峻折回去铺自己的床,说:“找冯大钢。”
他昨天晚上没回来,冯大钢卖假酒的事,陈思雨也不知道。
而昨天,他确定了冯大钢在卖假酒,但确定了事情,还得找出他藏的钱和酒。
钱呢,得还给那些穷知青们,酒得销毁掉。
陈思雨坐了起来,语带兴奋:“钱和酒,你都找着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