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傲慢又卑微的一番话,令人听了心里发酸。
他怎么能游走在这两种背道而驰的姿态里?
说罢,路听野扣住她双手的手跟着松开,倏然精准地掐住她的下颌,用了几分力道,“不过我还是很生气。”
沈常乐睁着那双发雾的眸子看他,楚楚可怜的柔软,“啊?”
“我居然喜欢一个坏丫头,我很生气。”路听野眼睛里全是乖戾,他咬了下牙根,声音又痞又浑,
“所以我得先糙死姐姐才行。把姐姐糙坏掉,腿也软了,手也软了,嘴也软了,干到下不来床,姐姐就没那么多精力做坏事了。我也不用提心吊胆,担心你今天喜欢这个,明天喜欢那个。”
“…………”
沈常乐的大脑一片茫然,不可置信她听到了什么惊世骇俗的东西。
为他这粗俗的,低劣的话,红了耳朵和脸颊。
她这种金娇玉贵的大小姐,从小养在富贵窝里头,顺风顺水,周围的男孩对她不是捧着就是供着,哪里敢说这些混话给她听?就怕污了她的耳朵。
她仅有的粗话知识全部来自于书里,或是哪个小姐妹说几句不正经的玩笑。
沈常乐这辈子听到的所有的让人害臊的混话,全部是出自路听野的口。
路听野是什么人?九岁就敢抱着母亲的遗物从港城搭黑船跑到江城,从小混在鱼龙混杂的市井,什么脏的烂的混的没听过,什么不敢说。
他就不是那种西装革履,风度翩翩的贵公子。
穿得再斯文,打扮得再矜贵,也掩不掉那骨子里的坏劲儿。
是碰到她以后,他就开始克制了,太克制了。
每一分每一秒都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