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他贪名逐利二十多年,到头来,连母亲的遗物,也被当作挟持他的筹码。
小野说的没错,他就是一条傅家的走狗。
傅砚泽又点了一支烟,沉沉吸了一口,一双浅色的眼睛浑浊而昏沉,犹如一个没有火炉的冬夜,阴冷得叫人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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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常乐从办公楼出来,去了一趟超市,挑挑拣拣买了一些自己看得上眼的菜。
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第一次进超市生鲜区,看什么都甚是新奇。
嫩葱似的手指又白又细,指甲亮晶晶的,坠着花里胡俏的宝石装饰。
有两根手指戴着戒指,一枚是和路听野订婚那日浮夸的钻石排戒,另一枚是她自己选的碎钻对戒,手腕上还叠戴着两条一模一样的全美钻石手链。
总之是珠光宝气的一只手。
非常合适用网络上的一句调侃,买假的都不敢买这么夸张的款式。
路听野蹲在生鲜区,最底下那排架子上摆着猪肉,他实属没有看见沈常乐,是无意间余光瞥见这只手才下意识侧头看过去。
女人皱着眉,那漂亮的手在两盒肉中犹豫不决。
“选左边那个吧。”
“颜色好,应该没有注水,你再拿手戳一下,看看是不是能回弹。 ”
周围忽然响起一道熟悉的声音,沈常乐惊讶,先是往两侧望去,随后才看到蹲在一旁的路听野。
男人仰着头,手臂慵懒地搭在膝盖上,那张英挺俊朗的面孔带着懒洋洋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