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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司马欣拱手道:“敢问婴小郎君对郡守举荐制有何高见?又为何说他与军功爵制度的缺点如出一辙?”

奏章上的这个郡守举荐制是这样的。

大秦郡守每年可举荐人才去咸阳。

一方面是举荐廉吏能吏。这些人才来到咸阳后,由丞相向他们提出几个政治问题,丞相在看过他们的对策后,再决定是留任咸阳,还是送回当地当官去。

另一方面是嘉奖民间的孝子、名士,郡县每年可举荐大孝子、或有德望的人前往咸阳,擅武的可以去皇宫做卫

尉、郎官等。

擅文的可以拿牌他们去博士学宫、四大学室学习,根据他们的才能,分回原籍贯地区工作。

这个制度怎么看都和汉朝的乡举里选制度差不多。

乡举里选制度当然是有优势的,否则也不会用那么多年。

但要对它挑刺,对于杠精而言,真的是分分钟的事情。

张婴道:“高见谈不上。只是我有两个困惑。

首先是举荐廉吏能吏,还是那句老话,我们要的是一个能让大秦黔首,也就是白身能参与的公平选拔的制度。

但能在大秦当廉吏能吏,他必然是从吏而师,家中要么有秦吏,要么是贵族,要么走了狗屎运拜了师。

但这是不是和之前说的军功爵举荐制一样,只是选拔的范围从军爵变成了小吏,还是与广大的秦黔首白身没太大的关系。

你或许能说在纸张普及之后,寻常黔首也可以学习律法,也可以去竞选当小吏。

那么第二个困惑又来了,也是我在思考军功爵举荐制时有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