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哥谭到温哥华,好像我们身上绑了一根绳子,我在哪儿他们就在哪儿。
或者反过来,他们在哪儿,我就在哪儿。
好巧不巧,他们的体型正好能和提姆、杰森对上。
我很确信我没有估量错,毕竟他们穿的紧身衣有够紧身,显然对自己的身材非常自信。
我扫了眼拄着拐杖艰难前行的提姆,问道,“需不需要我把后备箱里的轮椅推过来?”
提姆苦着脸勉强一笑,“不用了,在其他公司的代表面前,要撑起场面才行。”
也许这只是一个搞笑的巧合,毕竟一个瘸子是没办法飞檐走壁的。
当然,存在提姆只是借用瘸腿的伪装撇清嫌疑的可能。但医生说了他至少要拄一个多月的拐杖。
如果他愿意绑着沉重的外骨骼支撑架单脚跳一个月,每天抽出时间去医院做理疗,上厕所只能坐着,上下班还要靠其他人接送……
嘶,什么品种的杰尼龟才能装足一个月啊?
能装一年的得是甲贺忍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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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我家总裁可能是红罗宾这个设想,我再次认真思考了一番。
假设提姆是半夜热衷于在街头跑酷的小鸟,我还会在他手下工作吗?
答案是,会。
只要他给的工资足够多,我愿意当作毫不知情,还能在论坛谈论红罗宾的真实身份时下场帮他搅混水打掩护。
纯粹的金钱关系,就是这么朴实无华。
在公司玩失踪的账另外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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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向下延展。
那蝙蝠侠岂不是布鲁斯·韦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