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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让一个冷漠、傲慢、自我的人,在短时间内学会“自由、平等、正常”,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他尊重明琅,愿意为明琅付出一切,也愿意让明琅支配他的人生,甚至剥夺他的自由。

但想让他尊重荒漠区的乌合之众,认为那群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佣兵,有资格跟明琅勾肩搭背,这辈子都不可能。

他没有命令黑雾去将那群人撕碎成肉沫,已经是最大的尊重了。

——是的,他认为,在荒漠区当佣兵的老大,是一项不值一提的事业。

在他看来,明琅完全可以有更好的事业。高科公司的ceo,反公司联盟的领导人,这些外人眼中可望不可即的职位,他都可以拱手相让。

她却偏偏要当一群乌合之众的头目。

过去一段时间,他曾无数次想释放出黑雾,让那些白日里跟明琅说过话、搭过明琅肩膀、闻过明琅气味的人,直接化作血雾,随风飘逝在荒漠的夜色中。

他硬生生忍住了。

现在,他也必须忍耐。

疯子不会尊重,也不会谈自由、平等、正常的恋爱,但他可以伪装。

他做好了伪装……一辈子的准备。

良久,沈澹月才一字一顿地说道:“……不是,你的事业更重要。我尊重你。”

明琅狐疑地望着他,总感觉他在阴阳怪气地说反话。

但沈澹月确实不再强求她去北欧了。

只是,他离开洛杉矶去北欧的前一晚上,差点让她失去意识——不,明琅确信自己失去意识了,只是没有失去记忆。

就像回到那不见天日的一个月般,他的视线始终锁定她的视线,唇始终覆在她的唇上,手始终掐在她的腰上,不准她走神一分一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