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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上的客常来,是田爹爹以前常卖野味的店,管事的跟田遥也熟,都是他爹从前打下的关系。

“遥哥儿,好长时间不见了。今儿有什么好东西啊?这么大一背篓。”

田遥笑了笑:“野猪,前日上山,正巧碰见。”

管事啧了一声:“你不愧是田猎户的儿子啊,好家伙,这么大的野猪,你个小哥儿……”

田遥嘿嘿嘿地笑:“您看着给价吧?”

“上好的肉都给我留着,也是很长时间没有野味了,镇上的老饕都馋了,正巧快入冬了,腌上一些,能度过这段青黄不接的时间。”

田遥高兴地帮他往后厨里搬肉,精肉一共二百来斤,客常来全要了,管事也知道他一个哥儿辛苦,所以也并没有压价,给了他二十文一斤的价,毕竟野猪稀少。

田遥点了点头,从管事这里接过了四两银子,外加八百文,田遥也是个实诚人,又多给了一个灰毛兔子。

从客常来出来,他的背篓就空得厉害了,里面还剩了些边角肉和一些骨头。

带回去他跟郁年两个也吃不完,于是干脆去了另一边的集市。

集市分了两部分,一边是缴纳的固定的摊位费,常年在这里做生意的,另外一边就是临时的摊位,给两文钱,就能够在这里摆摊。

田遥找到管事的,给了钱,拿了票据,就去一边摆摊了。

镇上的人生活大都富足,也愿意花钱来饱口腹之欲,所以田遥把野猪肉一亮出来,就有人围了过来

“呀,是野猪肉吗?”

“怎么都是些边角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