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那会儿,绯歌跟鸳鸯几个小丫头在廊下做针线,几个人就说起了肥鸡大鸭子吃得腻味人,于是这个说家乡风味,那个说老子娘的拿手菜,轮到绯歌了,这位直接咽着口水将叫花鸡普及了一回。
荣国府里,脚下的石头都长着两对耳朵,更何况是绯歌这种人前闲聊了。
于是在某日贾母没什么胃口用膳的时候,孝顺的元大姑娘便想起了绯歌之前说的这道吃食,派人将绯歌叫进屋子细细的说了一回作法。
也因此绯歌也正式以一道叫花鸡出道,从此在荣国府打开了一个知名度。
人称:丫头里的小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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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原著的人都知道荣国府,尤其是贾家老太太是什么脾气秉性的人。
所以人家问绯歌为什么这鸡被称做叫花鸡时,绯歌眨巴眨巴眼睛,一本正经的告诉众人,这鸡还有个别名,叫富贵鸡。
因为这鸡做起来特别的费银钱,吃上一只所耗费的银钱会将家底薄的人家直接吃穷了,所以普通人吃的是叫花子。
但富贵人家不同呀,咱们有钱,倍有钱。只有叫富贵鸡,那才能彰显出与从不同的身份地位和品味。
荣国府是什么样的地方呀,有钱时极尽奢侈,没钱时也要打肿脸充胖子。这会儿一听绯歌这话,直接拍板道:这鸡必须吃。
将上等珍珠磨成粉,珍珠粉与黄土以一比五的比例调配。再用上百年的花雕酒与掺了珍珠粉的黄土和泥。还要用十年以上年份的果木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