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初很茫然,听着展昭的话才想起随手杀掉的那两个看守,说真的,如果不是忙着救小孩,按我的性子,我得屠了那一窝几十个拐子。

乱世待久了,圣君当久了,我忘记杀人犯法了。

这就很尴尬了。

第11章 论御猫的腰力(10)

包大人拿出了两个看守的验尸记录,证实我手里的剑正是杀死其中一人的凶器,那人被割了喉,另外一个被我踹碎了胆,当场死亡。

两个人的死状都很惨。

我救出来的孩子虽然被折腾得很脏很臭,但没有一个受伤生病,包大人一早上升堂问过案,由于只是拐,还没有卖,那家咬定是准备把孩子卖去偏僻地方给人做孩子,而这样的罪责只需要判三年,就算孩子数量较多,也就是多判十来年。反而是我下手太重,杀了两个人,闹出了人命案子。

我很不高兴。

包大人问完我,又拧着眉头拿出了另外一份公文,说道:“戚姑娘,两日之前的下午,你携带六颗通缉犯人的首级归案,领了四百两官府赏金,可有此事?”

我警惕地说道:“通缉文书上写明生死不论,看守的事我认账,这六个人总不能也算我杀人吧?”

包大人不语,倒是一旁的公孙先生开口道:“戚姑娘,大人便是惜你一身本事,行事亦有正气,这才不曾在大堂问案,大人问什么,你答就是。”

我一点都不觉得自己正气。

韩非子说过,侠以武犯禁,我便是个中典型,触及我底线的犯事之人,我通常见一个杀一个,只是单单惹了我,不曾犯过大错的,根据惹到我的程度决定他们今后的残废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