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把匕首,已经双面开刃了。
从此,他再也没有退路了。
河中的幼鱼就是怜奴这段时间的食物,除此之外,夏天刚到,河滩荒原有不少淡黄色的田鼠蹿来蹿去,初春时田鼠产下的幼仔此时已经长得够大了。原来居住在此地的山人消失之后,田鼠就成了此地新的主人,还有更多被田鼠幼仔吸引来的鸟兽,全成了怜奴的盘中餐。
茹毛饮血,令怜奴彻底脱去了蒋府公子的气质,取而代之的是他身上的野性。蒋淑曾告诉他,生下他的那个女人是赵人。
“赵国多水多山,那里的女子腰细腿长,歌声甜美,所以就有人去赵国抓来相貌殊丽的女子卖到他国。你娘就是这样来到我身边的,我本想替她寻找家人,可她说早就不记得家人的模样了,她只记得小时候每天都在山里跑。”
怜奴有时会觉得,那个死去的女人就活在他身上,他会想:活下来的到底是我还是她呢?怜奴这个名字,是替她自己取的?还是替我取的?
等离开了蒋家,来到这荒野上,他才仿佛找到了归处。这里天高地阔,漫山遍野都是他的家,他的世界。
这里比蒋家更适合他。
……等做到蒋淑交给他的事之后,他要回到这里来。
去赵国也行,看看赵国的山、赵国的水。
怜奴一边想着,眼角扫到有一抹土黄色在不远处的草丛里一闪而过,他合身扑上去!一把按住了一只狂奔的小老鼠,那小老鼠吱吱的叫着,一身奶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