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觉得你特别面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你,当然不是在课堂上。不过像你这样的美女,如果见过我又怎么可能忘记?”
雾浓浓觉得卢肃脸上的笑容有点儿眼熟,她对着卢肃的眼睛看了三十秒,才反应过来这样的痞子气,俨然是青年宁墨的盗版,只是不如宁墨那般压得主场。
痞子气,压不住场就是轻浮,压得住场就是君王。
那时候宁墨还特别的年轻,不过眼神看起来已经很深沉了,不是卢肃这种能一眼看到底的阳光。
雾浓浓忽然想起了自己第一次见到宁墨的情景。
相亲对十八岁的雾浓浓来说,简直就是世界上最令人讨厌的事情,她在想不知道是什么样的货色才会沦落到靠父母说媒商业联姻来谈恋爱,听说是个刚从美国回来的书呆子。
那时候的雾浓浓脑子里,只要是学历高的人都是书呆子。
雾浓浓被她母亲逼迫打扮成一个洋娃娃的模样,粉嘟嘟的可爱,丝毫没有女人味,她不喜欢。可是她母亲说,宁墨也许喜欢。
连带着雾浓浓就更不喜欢那个喜欢lolita公主风的相亲对象。
宁墨走进来的时候,雾浓浓半闭的眼睛还是睁开了一些。倒不是想象中的书呆子模样,不过看起来是不是太像个野蛮人了。
雾浓浓喜欢的人就得像卢域那样的,温文尔雅,有白马王子的风度和气质,要略带忧郁和沧桑,再添上一丝丝的恰好的文弱,越发让人心疼和迷恋。
哪里是宁墨那样的人,身材颀长,刀刻般的棱角,古铜色的肌肤,可以想象的健壮腹肌,酷酷的表情,痞子的嘲讽式冷笑,有种舍我其谁的气势,就像不死的战神,令人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