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仲也是那些跟着他的朋友之一,喜欢花天酒地,大概很讨厌我,所以每次总是试图介绍各种“尤物”给予舟,屡败屡战,从未放弃过。
“那我去弄点东西吃,我也没有吃晚饭。”
我是认识他之后才渐渐学会做西餐的,予舟其余的爱好都很难迎合,就这点比较简单,相比中餐煎炒烹炸的繁复工艺,西餐原材料更重要,我把牛排拿出来腌制好,把煎锅预热,开始切花菜做奶油汤。我做事利落也是被逼出来的,就算这两年渐渐闲散起来,也改不掉一心多用的习惯。
这个开放式厨房其实摆设居多,家里厨师做菜都在另外一个厨房,我刚把花菜切碎,背后忽然一道阴影笼罩过来。腰也被揽住了。
“予舟,别闹。”我已经竭力严肃语气,我上次吃饭已经是十二个小时之前,现在都快低血糖,这顿饭基本等于我救命粮。
“喝酒吗?”他凑在我耳边问我,声音低沉就有这种坏处,随便说点什么都深情似海,常常让我产生被喜欢的错觉。
“不喝。”
他笑起来,又问我:“那洗澡吗?”
“可以不洗吗?”我反问他。
他勾着唇角,因为眉眼深邃,所以看人时显得无比专注,逆着光看着我。我真是无可救药,在心里写了一万遍的狠话,他一个眼神我就丢盔弃甲。
接吻的时候,我手掌撑在他胸口,薄薄的衬衫面料下是温热的躯体,皮肤之下是柔韧肌肉,是肋骨,是血液,最后是那颗并不属于我的心脏。
我们在床上总是无比契合,爱是最好的春药,而我总是毫无底线地容忍他,叶修羽恐怕不会这样吧,我有时候甚至自虐地这样想。
真可怜。
街上流浪的小乞丐,哪怕剥得一丝不挂,用消毒水从骨头到血肉都漂白过,也不会像王子。他站在国王的花园里,明知再好的梦也有醒的一天,却仍然贪恋这一点可怜的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