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虽明知神公义的判决,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与那些行这样事的人同欢,以他们为乐。”
“罗马书第一章第三十二节。”我平静地回答。
孤儿院里能看的书太少,我小时候记忆又好,连圣经都背得滚瓜烂熟。
嬷嬷定定地看着我,她的眼睛中仿佛有火焰在烧,苍白脸颊上也泛起血色来。我不能理解人类对宗教的狂热,宁愿让一本书去代替自己来思考。
“人若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嬷嬷的声音变得尖利起来:“在那个地方,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是烧着硫磺与火的火湖,要用火当盐腌各人的地方,是昼夜不得安宁的地方,满是痛苦的刑罚和充满绝望的地方……”
再让她说下去,估计要把旧约中所有关于地狱的形容全部拿来训诫我了。
我看了一眼予舟,他正认真在照片上找我。
还好他没听见,以他的脾气,要是让他知道院长嬷嬷在说什么,估计这家孤儿院都没了。
我喝了口茶。
“嬷嬷,你先别忙着训诫我,我有件事要问问。”
院长嬷嬷被我气得发抖,但是教义如此,她也不能扔出石头来打我。只能冷着声音问:“什么事?”
“我记得你以前说过,我是冬天被放在方舟门口的。”
“是。”说到正事,她平静了一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本子,慢慢翻:“是阳历十二月七日,那时候你大概出生半个月左右……”
“这不重要,我不是来问生日的。”我问她:“当时我襁褓里还有别的东西吗?”
嬷嬷陷入了沉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