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宓估计自己的尾椎骨是有些摔裂了,痛得他泪花儿都冒了出来。
吃了这个哑巴亏之后,他更加怀疑杨沅和晏丁之间有点不可告人的事情了。
什么用纸刀挑开公文袋的时候,不小心伤到了嘴唇。
晏丁做了一辈子的官,又不是头一回用纸刀了,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奈何,他死盯着晏丁和杨沅,却始终没有发现二人有什么问题。
他盯了三天,照理说晏通判这时早该去国子监赴任了。
可是收了同僚们一大堆“送故礼”的晏丁还是没走,据说是交接事宜尚未理清。
张宓觉得其中一定有什么他不了解的事情发生。
只不过杨沅才刚刚上任,就算交接上有问题,那问题多半也是出在晏丁身上。
如果搞不了杨沅,那他就没有必要揪住这件事不放了。
凭白和晏丁结仇,何苦来哉?
晏丁在临安府任职多年,连曹泳在内,晏丁已经侍候走了三任府尹。
虽说他身体不太好,在衙门里负责的事务和权力有限,但人缘却一向不错。
自己跟他无仇无怨的,若是针对一位即将调走的晏通判,对他的官声名望自然不好。
可张宓又不想放过这个有可能整治到杨沅的机会,他只能耐心地继续观察。
然后,他就等来了朝廷的一纸批文:
应晏通判所请,朝廷照准临安府修缮府衙的申请!
当然,由于晏通判正在运作此事时,职务就发生了调动,为了确保此事能够顺利执行,他便盛情邀请了继任者杨沅联名申请。
这个消息一经传开,立即轰动了临安府衙。
朝廷允许临安府衙修缮了啊!
自大宋开国,这是第一次啊,官员胥吏们简直是奔走相告,喜不自胜。
大家之所以这么激动,是因为大宋朝廷有一条律法:官不修衙。
你要是向上级请示,想要修缮文庙、学校、城隍庙、佛寺,或者给西湖修一条堤,御街旁开一条路什么的,好说!
朝廷立马批准!
钱不是问题!
但是你想修缮官府衙门?
不可能!
哪怕这座官衙已经破烂不堪,甚至于漏风漏雨,墙壁倾斜着马上就要垮塌了,你也别想得到朝廷允许修缮的批文。
为了防止官员借修缮官署之机从中贪墨……
很奇怪制定这条法律的官员们是怎么想的,如果官员想要贪墨,修桥补路、修学校文庙,就不能从中渔利了么?
反正因为这個理由,北宋大中祥符二年的时候,朝廷就明确制定了这样一条法律:
各级官府不得修缮衙舍。
北宋熙宁四年,也就是距离杨沅成为临安通判的八十四年前,苏东坡曾就任临安通判。
苏通判到任后,眼见临安府官舍都快要塌了,便上书朝廷请求修缮。
结果朝廷驳回申请,不准。
几年后,临安府衙真的塌了一间房子,压死两个杭州籍的书吏。
眼看都闹出人命了,苏东坡便再次上书朝廷请求修缮,并且把房子倒塌砸死了人的事写上去。
结果依旧是:不允。
西湖上的苏堤,就是由苏东坡主持修建的。
但是他自己办公的地方,申请修缮的请求却是始终得不到允许。
这不是杭州一地的事情,整个大宋一概如此。
如果是关于民生的工程,不管是筑路修桥、兴修水利、清理河湖,中书门下很快就会照准。
唯独你想修缮官衙,理由再充足也是千难万难,就是不准。
这一条规矩,自宋朝以后,元明清三代都严格遵照了宋代的这条制度。
唯其如此,朝廷能够应晏通判之所请,允许临安府修缮衙门,这就太了不起了。
要知道,临安所有官署中,只有临安府衙和临安县衙是最破的。
宋室南迁之后,本地才有了那么多的朝廷官署。
这些官署从建成到现在,也就二十多年。
二十多年的房龄,问题不大。
可临安府衙都建成多少年了?
从大宋开国之前,它就在啊!
由此你就可以想象,这临安府衙已经破败到了什么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