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前尘往事成云烟

事有凑巧……皇上,在前一天晚上,梦到自己变成一只大鹏鸟,在天上飞翔,巡视着他的国士,巨大的翅膀下,是成片的金色麦浪。阳光照着,闪着耀眼的光芒!百姓们看着丰收的景象,深感圣上福泽深厚,庇护子民。纷纷跪地向上天祷告,希望幸运之神,庇护我主,千秋万代,生生不息。

皇上心里头高兴,是在哈哈大笑中醒来的。所以当他在宫宴上,看到自己没多看重的严昭仪,戴了满头的金麦穗时……那真是龙心大悦啊!

严昭仪是林江晚的长女,她长得好看,聪慧有才。缺少的,只是让皇上赏识她的机会。这一下,深得圣心,恩宠不断,很快生下一名皇子,升至妃位。并一路成为贵妃,直指后位。

然后……呵,然后,自己手里的东西,就再也保不住了。大姑姑,大夫人,方群群,林之荣……萱堂姐。个个像狼一样……而她在这个家里,就是一只待宰的羔羊。

父亲救过一个叫厉锋的男孩子,在西北立了大功回来,皇上爱才,直接封了侯爵。厉锋当朝状告太皇太后娘的娘家杀人夺产,引起巨大轰动。皇上指派人审案,结案后,发还了家产。厉锋身上有爵位,又得了丰厚家产,就算年纪超了婚龄,也成了京城的热闹女婿人选。厉太太,感念父亲林煦的恩情,私下问她,如果想嫁给厉锋,她就请媒人前来求亲。那时自己在林家里处处艰难,正想摆脱,赶紧点了头。

黄氏本来在给林之荣谈亲事,这对母女各怀心思,却都一眼看中厉锋,求到林老太太跟前儿。林老太太也感觉不错,然后跟厉太太张了口,携恩求报。可厉太太跟林老太太说,她想求的是三小姐林之秀。黄氏和林之荣气极了,但知道林之秀与厉家关系亲厚,厉太太轻易不愿意换人。于是,就想毁了她。然后,在大姐姐林之芳的婆家,她被算计了。

原本,是要把她灌醉后,引林之芳婆家的亲戚,成国公的独子汪天赐前来纠缠,她们再出来抓奸,最后让他收了她当妾就好。

汪天赐早就娶妻,老婆蛮横,对家中妾,打骂弄残,还经常卖到那些地方……他只管往家里拉,新鲜几天就不管了……然后任由老婆处置。

不得不说,算计她的人,都怀了弄死她,还不让她好死的心。

汪天赐之前见过她,早就有觊觎之心……感觉有好事就在眼前,心里激动,喝得有点多,一听到让他行动的消息,就火急火燎往这儿跑,结果一头撞到来府里宴饮的成王爷身上。

然后就是那个猪头李成……他当天酒喝得也有点多,而汪天赐一个大男人,脸上涂着粉儿,穿了件紫貂毛大氅。李成醉眼朦胧,以为遇到个妖怪,上去就是一脚……那猪头生来力大,又多年练武,踹到汪天赐的胯骨上,他摔进假山里起不来了。

而前来捉奸的人们,正好看到醉意十足的成王爷,正拉着被灌了酒的自己,唠叨着刚才踢到了一个狐狸精的故事。她衣裳……也被他扯得乱七八糟。

要说,她只能进成王府了……但成王长得英俊,家产丰厚,善于打仗,皇上疼爱。设计她的几个人,怎么可能甘心让她进王府?哪怕只是当妾!于是让人在成爷面前说了不少坏话,说林之秀是心仪汪天赐的。

成王,人有些一根筋,就算他醒酒后,知道自己踹断了汪天赐的大腿轴,知道自己扯着一个女孩子让她衣衫不整的被人发现,也认为没什么大不了。他的方案是:给汪家赔点钱。女的,收进家就行了。不想,却听到汪天赐是那姑娘的意中人……还让自己踢断了腿。听大夫说,好了也要落毛病……他苦恼的盘算了半天,然后大半夜偷翻进她家来寻她,商量此事……

可她一回家,就让林老太太以丢了林家的脸为由,关进祠堂好几天了。

李成在林家寻摸一圈,竟然还真让他在祠堂找到了自己。唧唧歪歪,说她要是不嫌弃情郎残废,还想与情郎在一起……他就多付些银资,让他们以后日子好些。要是嫌弃汪天赐残疾了,不喜欢了,那就进他的王府。他就当她是个吃闲饭的,养活着就好了,他银子多,养得起……

简直不知所谓!这个混蛋!这个猪头!她现在想起来,还被这个不知所谓的傻瓜气得七窍生烟。

可那个时候,她一回家就被关了起来,阴森恐怖的祠堂,一个人影也不见。到了晚上,伸手不见五指,连个蜡烛都不给,冷得要命。

要不是五婶婶偷偷的给她送了被褥吃食,估计,她都死在里面了。可就算这样,再待下去,也会疯了。她知道自己被算计了,而且早就听说汪天赐是个浪荡子,已经妻妾成群,男女不忌,手下人命若干。比较起来,进成王府还有命活,就赶紧点了头,说她愿意。

那猪头……成王,做事,无章可寻!第二天一大早,就大张旗鼓的派人上门接人。打老太太和黄氏一个措手不及。来的人蛮横,林老太太到底又不敢违逆这个做事一脚天上一脚地下的王爷。只得放她走了。她只拿了几件仅有的娘留下的不起眼儿的东西,进了成王府。

那个时候,李成已经有侧妃庞氏,冯氏。二个妾,还有几个通房丫头……正妃,还没进门。

庞氏是成王的养母庞贵妃娘家的侄女,身份在那摆着,颐指气使。冯氏,是成王生母,冯丽妃的娘家侄女,长相难看,但心黑手狠。二个妾,一个是驻地官员的女儿,一个是人家送的……扬州来的。整个后院,乌烟瘴气,天天又是吵又是斗,乱成一锅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