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这段话,陆芝芝的回忆慢半拍涌了出来。

她想起来了。

二十岁这年,她因病辍学,在家养身体。

结果在家住了没几天,爸妈便天天跟她诉苦,今天腰疼,明天头疼,卖了几天惨之后,才说出真正目的,弟弟十八岁了,是个成年人了,家里想给他买房,然而没钱。

父母给出的解决办法是,让她嫁人,男方家里便会给个几十万的彩礼,用这钱给弟弟凑首付。

再说直白点,就是卖女儿。

父母给她挑的那户家人姓刘,家里有钱的很,但是男方是个四十多的老男人,家暴出轨二婚,还带着俩孩子。

但无所谓,在父母看来,刘家能给够多的彩礼,那就是好亲家。

至于她以后过得是否幸福快乐,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内。

陆芝芝自然是不愿意的,所以父母便每天逼迫劝解,怒骂恐吓,不停地给她施压。

再加上自己因为生病,天天吃些激素药,心情本就因为药效影响,低落抑郁。

双重影响,一冲动下,她直接趁着父母不在家的时候跑到了楼顶天台,准备一死了之。

索性,没死成。

陆芝芝环视周围,感觉自己现在的状态好像有点奇怪。

这是她二十岁的时候,这里是她从小住到大的小区,旁边站着让她恶心的弟弟。

按理来说这一切应该很熟悉的,可她看着这些却很模糊。

就好像自己已经离开这里很久很久了,久到她都记不太清这些事和人了,现在只是故地重游而已。

至于离开故地这么久,她去了哪儿?做了些什么?却根本想不起来。

算了,不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