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这一幕,莉齐禁不住生出了困惑,这真的是1898年吗?
距离内战已经过去了三十三年——三十三个春秋!亚伯拉罕·林肯也去世了三十三年,为什么黑奴还存在于这世上?
像是看出了她的疑惑,中年男人连连摆手,说道:“哦,您可别误会!这些人可不是奴隶,他们都是美国公民,不过是一等公民罢了——我也不是什么奴隶贩子,那是犯法的!我只是一个老实憨厚的中间人,想帮他们找份体面的工作。说真的,要不是我,他们这辈子都找不到一份像样的工作!你千万别把我想象成一个坏人!”
“别说了,”莉齐皱眉说,“带我去看看那个混血儿吧。”
中年男人毫不介意她生硬的语气,笑着点点头,打开了一间房屋的门。一股兽笼般污浊的气息瞬间扑面而来。
莉齐警惕中年男人耍花招,没有立刻走进去。她冷淡地朝里面扬了扬下巴,说道:“你先进去,别耍花样。我枪法很准,能在五十码之外打中你的眼睛。”
中年男人确实想过把她打晕,然后卖到国外去,像她这样肤白貌美的女人,可以卖一大笔钱,可转念一想,这么漂亮的女人敢孤身在西部晃悠,说明家境不一般,说不定后面还跟着一个人在暗中保护她。
能卖的女人多的是,他完全没必要碰这种烫手山芋。
反正他确实有个印第安人和黑人混血的奴隶,也正好受了伤,发了炎,脱不了手,
中年男人举起双手:“放轻松,太太。您把我想象的太坏了,我真的只是想找个好心人救他——别紧张,我先进去就是了——”
莉齐走进屋子,有那么一刹那,她像是走进了过去。
这个屋子如此污浊、沉闷、血迹斑斑,确实只应当存在于那段黑暗的、早已逝去的过去,然而它却如此醒目地伫立于现实。
昏暗的煤气灯光下,一个青年男子被铐在木柱子上。他身材健壮,黧黑的面孔上隐约可见印第安人的高颧骨和鹰钩鼻,但同时他又兼具黑人的肤色和厚唇,任何一个人都能看出他身上的双重血统。
“喏,就是他。”中年男人说,“新时代也会有坏处,对吧?这种混血儿,以前至少能卖个两三千块钱,但自从‘人种优生学’风行起来以后,他们就变得一文不值了。不过他那么壮,治好后可以干不少活儿,我要你六百块钱,不过分吧?”
整个过程中,青年男子没有说一句话,对他们的交谈漠不关心,仿佛即将被定夺的不是他的命运。
莉齐望着他,莫名感到不寒而栗。
她究竟活在一个怎样的时代?
书上说,内战是为了解放黑奴而打响,但这战争已过去了三十三年,参加过战争的老兵也死去了一批又一批,为什么还有人在进行黑奴交易?
她和埃里克不远千里地来到这片蛮荒之地,目的是为了远离繁华都市,远离绅士淑女,远离文明世界背后旧时代的阴影——为什么兜兜转转,还是回到了阴影之下?
她曾想给埃里克创造出一个新世界,帮他彻底摘掉脸上的面具,但她是那么耽于享乐,过了一段时间,就将这一想法抛到了脑后。
现在,旧世界遗留下来的一面,再次血淋淋地暴露在她的面前。
她再也无法假装看不见,再也无法自认为自由了。
眼前的一切,跟当初她遇见埃里克的情形何其相似。
哪怕为了埃里克,她也要救下这个青年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