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犯人本就是在野外对受害人实施了犯罪行为,过程中为了让受害人安静不叫嚷也拿了武器威胁对方,在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他也确实给受害人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
而且谁能说,强j不是一种故意伤害呢?
不单单是犯人,就连那些妄图以人多势众逼着官员对犯人从轻发落的宗族亲人们,也都被吴乐毫不客气地罚了一个包庇罪。
扶苏原本认为这刑罚过重了些,但很快,他就见到了那名受到伤害的姑娘。
明明罪犯已经伏法了,而且受到的刑罚格外重,若无意外,他后半辈子估计都要在全国各地修筑城墙中度过。但扶苏见到那位姑娘时,她脸上却没有半点儿喜色,反倒麻木绝望藏了满眼。
甚至在那次见面后不久,他还听说……
那姑娘迫于四周流言蜚语,跳河自杀了。
若非吴乐一直有暗中派人跟踪,及时将人救了下来,那姑娘许是如今人都已经没了。
扶苏整个人的精神受到了极大的冲击。
最后那姑娘被家人带走了泗水郡这个伤心地,吴乐又将她家周围那些传流言蜚语的人以“毁谤”之名治了罪,一切才终于尘埃落定。
相较于这桩勉强算得上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案子,另一件事就让人更让人接受不了了——
泗水郡被秦国接手后,自然也开始招收读书识字的女子为官为吏。
因为楚国文化氛围浓厚,读书识字的姑娘比秦国还要多出不少,最后抓住机会成为官吏的比例竟然比秦赵等国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