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柏义承认,他就是那种最俗的男性审美,这几乎是他这种乖仔甩不掉的腿软基因。此刻抱着秦苒在怀里,他满足得像得到了世界。
他甚至挑开理智的缝隙,在颠簸中问她,“喜欢吗?”
毛绒的卷发分不出是湿漉漉还是汗津津,她回以热吻,拼命点头,“喜欢。”回答这个问题,她到底还是没有放得太开,她也想像情色电影里那样,勾起一缕卷发,舌尖挑弄,深情缱绻地看着他,跳跃地在他身上作祟,说一些浪话。
“那喜欢我吗?”温柏义在男女关系上并不自信,面对女神一样的人,问出这话,脸怯缩地埋了下去。
秦苒捧起他的脸,带了点劲道,但他似乎不愿意抬头。运动的汗水滴落在他山锋一样的鼻梁,沿边划出道泪痕,“我要是不喜欢你,我来干嘛呀。”
温柏义手臂一松,将她摁在书桌,压倒地深吻下去,捣弄风雨时泄出字句,“那是喜欢这样还是喜欢我?”
“都喜欢。”
“哪个?”他故意磨她,扶着出来。
凉飕飕的空气,拂过夜晚春水。
蓓蕾游移,秦苒身体配合地扭动,长发漫开,梦寐地在暗室中浮荡,还是坚持地回答他,“都喜欢。”
“说一个。”
“都喜欢。”
“圆圆。”他贴耳唤她,温热的气息像在她耳边吐烟圈,痒得她直躲,“干嘛呀。”
“还记得我说过性和爱是分开的吗?”
“哦,记得。”当时温柏义还举了很粗暴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