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喝了闫筱家的茶水后,他发现他脚关节疼的毛病没犯了,因为膝盖受过伤,落下了后遗症,时间一长,只要天一冷,他膝盖处就会疼痛,不过这点痛他能够忍受。
闫筱确定身后那个人没有跟着,便开始了她的存粮计划,加上明天要请客,所以她打算弄一些兔子山鸡斑鸠什么的东西,毕竟明天刘恒宇的三个同学也要来家里,菜不能少,肉也不能少。
黄昏时候,就在她准备回去的时候,一头野猪冲了出来,就在她拔匕首准备战斗的时候,野猪大喘气的直接从她面前跑……跑了过去?!
什么情况,这时代的野猪是瞎子吗?
她这么大的一个活人在这里,居然就这样无视她,跑过去。不应该是直接怼上来么?
刘浩天追着野猪过来,看到闫筱,他便停下来,一点也不在乎野猪是否跑远,扫了一眼闫筱满满当当的背篓,还有腰间系着的……总之收获满满。
闫筱突然明白那头野猪为什么无视她而跑了,原来是因为后面有更厉害的在追。
这能停下来吗?
不能啊,停下来就死了啊。
“你要是没事就回去,天黑危险。”刘浩天说完就继续去追那头野猪,只要逮住那头野猪,今年他家里就不愁没肉吃了。
闫筱看向刘浩天跑去的方向,撇了一下嘴巴,她怎么感觉刘浩天是在追那头野猪玩儿?
这人有毛病?
或者……猎物在死前运动运动,肉会变得更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