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长安向西北方向,在穿过大非川之前,湟水县城是最后一块三面有山脊包围的土地,因为山的遮挡,即便气候寒冷,雨量还算充沛,区域内保持湿润,土地被草地和灌木丛覆盖,甚至偶见稀疏的树林。
到这儿,人过的日子还像个人,姑娘家脸上有水色,成婚前要相一相亲家,除了牛羊肉,能吃上玉米、萝卜,花上大价钱,甚至能吃上绿油油的小菜叶子。
但继续往西走,地势越来越高,人喘不上气儿,马走不动路,唯有骆驼能以慢得多的速度始终前行。
什么鸡鸭鹅啊,大雁啊兔子啊,都没有。
吐蕃人来,或是其他蛮族来,见姑娘孩子就抢。姑娘生儿子,孩子当奴隶。河西道上有络绎不绝的商队,什么稀奇古怪的玩意儿都有,所以沿途的市镇富庶,也开明,但在这儿,影子都见不着。
“逃兵就非得死吗?”
趁被阿布思抱上骆驼时,杜若问。
“不是,抓到的才要死,他胆子小,顺着去的路往回跑,所以落在我手上。倘若他肯饿肚子,偏离大道,走山里头,我管不着他。”
——大路?
杜若坐在骆驼上,半晌没听懂。
离开县城以后,她的思维和行动能力仿佛都在快速下降。
在那之前,她不仅能骑着貌不惊人但是体力极佳的矮脚马轻松跟上骑兵队伍,甚至偶尔遇到整片丰茂的草场,还敢换匹大马与星河一较高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