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开了辆阿斯顿马丁,降下车窗与我打招呼,为表礼貌,我上前一步,弯下腰同他说话。
他笑着对我说:“我送你。”
“谢谢,不麻烦你,我两站路就到。”
“学生?复旦的?”
“对。”
“我顺路,上来吧。”
顺路并不能成为我白坐车的理由,拒绝再三,他也放弃,但要了一个我的号码,说以后有什么好东西可以互相交流。我想他应该是个热情且好交友的人,否则也不会拉着一个刚认识的穷学生掰扯半天。
我报出号码,他随手拿起一册图画本翻开一页记下。间隙里,我无意看到后排座位上的一只粉色大兔子。
我想,这应该是他女儿的。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