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高望重说话不老实啊,那一次不是和她相处挺好吗?她把他顺手当小倌卖了,他也没生气,遇上刺客,她还主动要求拿脑袋给他垫脚。
因为那一刻少见的知情识趣,他忍不住又多看她一眼。
那些娇滴滴的小姐,在那种时候,一大半要被刺客吓晕,不吓晕的也不敢跳水,跳了水的也想不到他怕湿鞋,想到他怕湿鞋的也做不到主动提供脑袋给他垫脚。
多么特别的女子。
他觉得世上大概也就这一个了。
所以他不是破天荒地想到她衣服湿了被人看见不雅,还拿门板给她挡了吗?
上一次在他面前湿身的那个谁,下场是干脆再进水里洗一天呢!
他怔了一会儿,忽然开始想,如果换成唐羡之,这种情况下会怎么做?
好像……不一样?
“如果我遇见两个男人,一个欺负我,嘲笑我,捆我,困我,喜怒无常,性情古怪;另一个,体贴我,爱护我,关心我,保护我,还能和我心意相通,喜好相通,尊重我的一切选择并给以强大的辅助。”德高望重加重语气,慷慨总结,“那我也选第二个啊!”
“噗通。”
他把德高望重踢进了水里。
让他去选择一头温柔伪善的鲨鱼相伴一生吧。
……
德高望重后来从水里爬了出来,没敢再意气风发踩他,却总暗搓搓提醒他看着唐羡之和文臻的一路行踪。
这一路追踪,他看着唐羡之带文臻去看病,吃夜市,买珍珠,定礼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