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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铁路,则是上海经杭州到达宁波的苏浙铁路。

第四条铁路,是九江经南昌,抵达景德镇,与已经在修建的赣闽铁路连接起来。等于可以将长江中游的九江和出海港口福州连接起来。

其他的零星短距离铁路,内阁在五年计划中没有写明,而是让地方各省自行筹建。

同时,五年计划中提出大力改进水陆货运的办法。同时又在各地设立主要农作物的公共仓库和运输机关,以便屯积和转运。

水运方面,除两广远洋公司外,国家再组建南方水运公司,将两广远洋公司里面的内河运输部分全部移交给南方水运公司,两广远洋公司专心从事外海海运。而南方水运公司,则以各内河水系为地点,分为长江水运公司、珠江水运公司、浙江水运公司、闽江水运公司等,将整个长江以南和长江流域的内河运输统一起来,做大做强。

同时,也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水运行业,给予补贴,私营的小船运公司扩展至各州府。

第697章 帝国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中)

五,发展采矿业。

五年计划中明确规定,国家大力发展采矿业,鼓励开发矿洞,建立矿场。

加强地质矿产的调查和研究,增加特大国营矿区,放宽私人的探矿权和采矿权,允许外资进入矿产开采领域,但必须有帝国占股五成以上的前提下。

若民间资本想要开矿,必须先获得采矿许可,因此,国家颁布了《中华帝国矿务章程》,设立专门的矿务监督局,专门规定了采矿的管理和鼓励措施,既杜绝滥采矿产,有鼓励合力采矿,发展经济。

不过,为了将矿权抓在国家手中,根据矿务章程的规定,所有矿产开采,除了代表国家的中央或地方官府要占有一定的股份外,所产矿物的销售,都必须缴纳不低于矿价百分之十的矿税,规范矿场的管理。

当然,帝国对开矿的矿主也进行激励,减免原满清时期的开矿注册费用,允许各商号自由注册,对经营开矿实业成绩显著的商号,给予荣誉奖励,可减免一定比例的税赋。大力鼓励机器开矿,对于引进先进的开矿机器,给予百分之十的机器成本补贴。

五年计划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几座大型矿场,各省都要建立大中型铁矿和煤矿,其他的产矿矿区,因地制宜发展矿场。

六,发展对外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