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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开钢笔的笔盖,这是他从前最喜欢的一支,钢笔这种东西总能被长时间的放置不使用,虽然比起四年前肯定难写了不少,但是他现在需要的,只是“能用”而已。

观月写字的速度相当快,毕竟,作为经理的他在比赛时需要即时记录对手的数据,“过去是死的,人是活的”,这件事一直被他记得很清楚。

当写满整整一页的时候他才反应过来,既然已经决定不再碰网球,那么这些数据对于他来说又有什么意义?于是笔尖在纸上划了一个巨大的“x”,力道大的划裂了这张无辜的纸。

再返回的过程中没工夫想这么多,停下来冷静思考才发现,脑子里想来想去满满的都是网球,没有半点不是关于网球的事情。

这到底是着了什么魔?

他苦笑。

观月初丢开被他用力撕下一页的笔记本,取出了过去的日记,他在去美国以前,有着良好的记日记的习惯,只是去了美国后,训练量的增大让他失去了时间维持这个,带过去的日记本也做了学校网球队的训练日程表。

和现在如出一辙的笔迹,稚嫩许多,但是非常整齐,他仿佛可以看到年幼的自己趴在这张桌子上,一边查着字典,一边写字的情景。

现在想起来当年真是幼稚得可笑,为了不写错字遭到他人的耻笑,他总是要花比别人多一倍的时间在记日记上,认真的可怕。

他观月初本来就是这样的人吧,追求完美,期待极致,对自己毫不放松,对对手异常尊敬,这也是他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的原因。

哪怕再重来一次,作为观月初,他也会继续这样的生活,继续……落到今天这样。

——网球。

观月站起身来,走到那个他从回到这个房间开始,就一直警告着自己,不要投入太多注意力的角落,一支网球拍正安静的躺在那里。

他蹲下,比那支斜靠在墙壁上的网球拍要高,距离非常近,近到只要他伸出手,就能摸到那支球拍的柄,所以他伸出手,但是却在触碰到的前一秒收回来,像是被烫到了那样,动作十分迅速。

碰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