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反例,史上的英王查理一世。他专横自负, 财政危机下不肯让步,强行解散国会;最后被议会军领袖克伦威尔击败,以叛国罪被处死。
第二个反例,是法兰西王国。准确来说,他们那儿不叫国会,叫三级会议。本来法国有通过三级会议、各阶层协商国策、共度危机的传统。但1614年至1789年的175年间,政府顶层权贵只顾玩自己的权力游戏,不再召开三级会议。于是,在经历了路易十三路易十四穷兵黩武、路易十五荒y腐败、路易十六平庸无能后,政府积重难返、近乎破产、信用扫地——最终,在1789年的三级会议上,民怨爆发,大革命将王政赶去了穷途末路。
这里,又涉及到议会的另一大好处——议会中的权力博弈,固然能使政策满足更多人的利益;而作为政府,善用议会,则可以拉拢支持者,安抚民心。
《旧制度与大革;;命》中便提出此类观点:因三级会议乃至地方议会的“消失”,导致接受自上而下独;;裁统治的民众,百年来只能默默忍受,找不到改良、反对、合法抗争的渠道;他们因此积怨日深,甚至连无关的天灾都归咎于现行政府;而在革;;命火星点燃之后,他们动辄陷入狂怒,暴力行为一发不可收拾。
当然,披着民主共和外皮的“议会”,有时自己也会成为残忍暴君——投票毒杀苏格拉底的是他们,砍了路易十六及其王后的也是他们。后世的法国人勒庞,在《乌合之众》中表示,身为“决策集体”的大群体,其智力和效率并不乐观。
但玛丽坚信,议会这个有活力、有动力、敢为己方利益叫嚣、能对抗专;;制政府的机构,许多时候,可以阻止最坏的情况发生。
能令议会妥协、接受的国家道路,也许不是最好、最便捷、最迅猛、最光明的;但至少,很大程度上,是中庸的,伤害相对有限的。
如真实历史上的伊丽莎白一世,及她身边的智囊团,并没有传言中那么英明神武。所以,议会的态度是:早期他们充满景仰的支持她,中期他们不太乐意的服从她,后期他们忍无可忍的反对她。总之,在最糟糕的情况发生前,逼英格兰女王作出适度退让。
玛丽曾数度莅临国会,晓得议员们——尤其是世袭的那些——必要时会毫不客气冲政府亮出利爪。而这一回,或许因为她已正式加冕为这个国家的君主,针对她提的消极意见,措辞比以往更柔和了些。
譬如,某位剑桥大学的神学教授,曾当她的面厉声咒骂天主教“神棍”,抨击国家政策太过纵容“那些魔鬼的弥撒”……而今,剑桥三一学院的院长,公开谴责那位下属“因宗教狂热失去理智”,并宣布自己已将其解除教职。【注一】
嗯,尽管玛丽素来没指望议会多么温驯,被讨好也不至于飘飘然;但心情确实轻快了几分。
接着,她与留下的塞西尔以及格雷欣畅谈国策,只觉诸事顺遂稳妥,脸上的笑意就更浓了。
“新出的《高利贷法案》,把一般利息和高利贷分开来看,允许收息百分之十。”财政大臣正赞不绝口。“这般,把放贷融资合法化、规范化,对市场有着莫大的好处。”【注二】
玛丽欣然道:“由此可见,平民院内,商人的力量在增强,这是件好事。”
塞西尔有点诧异。首先,原本天主教徒是禁止贷款放利的,女王陛下倒不拘一格;其次,英格兰的商人,大多是新教的中坚力量,她居然还为他们的崛起而高兴……
算了,她一贯把世俗和宗教分得很清,“基督的归基督,凯撒的归凯撒”。只要认为对国家有利,对政府有利,她不论意识形态,都会积极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