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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假期前她们最后一次去霍格莫德。

林赛和雷古勒斯通常会先前往风雅牌服装店和蜂蜜公爵兜上一圈,看看有没有出新品,接下来便在三把扫帚酒吧消磨掉整个下午。罗斯默塔女士和林赛处得相当不错——雷古勒斯得承认她从没见过哪个人不喜欢自己室友的,林赛和谁都处得来——但也不足以说服老板娘向未成年出售烈酒。

“没关系,过完圣诞节我就满十七岁了。”她告诉雷古勒斯,“到时候可以在没人注意时给你匀点火焰威士忌。”

“我早试过了,从我家的酒柜里偷的。”

“怎么样?”

“火辣辣的,下肚后烧得慌……其他感想就没了,我弄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喜欢这个。”

“大概只是你没到懂得酒的好处的年纪。”

雷古勒斯不置可否。“也许。”

对于寄宿学校的学生,除去课业和八卦外实在很少有话题可谈。因此她们聊到男生身上是迟早的事。

“帕金森?”林赛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