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缨打了个喷嚏。
她在长安城两年多,树了一大堆等她死后能直接刨坟的敌,她也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当年李承恩要带她走,她以为自己要去坐牢,于是一五一十把罪行给交代求个痛快,那时候李承恩就问过这句话:“你是怎么做到的?”
她那时候根本不清楚大唐国的法律,按着亚美斯多利斯的法律行动,就成那样了。
当然这个理由她没能说出口,显得太弱智——还国军上尉呢,丢人。
再回长安的时候,因了她一身天策府女兵样式的衣服,所有人都没能认出她就是那个被带走的“朱英”——他们似乎都以为她是男人。这么多年过去,她以为大家早就把他给忘了,穿着便装出门的时候就没想那么多,可没想到,说书的为李承恩记着她,被强嫁的女孩的父母记着她,大家都记着她。
并不是什么让人高兴的事。早就习惯了,不是吗?
十二月二十八日清晨,朱缨趁着街上还没什么人,迅速来到永安坊房巧龄的宅子前。姚秀说,他现在才是宅子的主人,可想而知那个没用的房巧龄肯定屈服于姚秀,老老实实地把地契给了姚秀。
大概是赌输的吧?姚秀那么厉害,赌什么赢什么,以房巧龄的臭脾气,肯定会忍不住和他赌的。这家伙真是一点也不会吃一堑长一智。
敲门。不多时,里头传来一声“来了”。
是熟悉的温和。
他已经穿戴整齐,袖子挽高,手上还拿着一把面。扬了扬手上的面,姚秀笑道:“没吃早饭吧,给你也做一份。先进来吧,堂屋没人气,有点冷,但至少比吹风强。”
朱缨似乎是赌气一般:“我吃过了。”
姚秀关门的身形顿了顿,若无其事道:“嗯,那我就不煮你的,不要浪费粮食。”
原来还是个节约粮食的主儿,看不出来哈,还以为他那么会赚钱应该习惯浪费了。
进堂屋等了一会儿,姚秀端着面碗出来,放在一边,而后坐在朱缨面前,将她已经解开的袖子往上推,轻点上药。红肿已然消退,她也不觉得疼了,药很有效。
“莫要再用手挡。”姚秀将药收好,坐回面的旁边,一口一口吃着。面有点坨,不太好吃,但无所谓,在这方面他不是很讲究。
“正月……你不回万花谷过年吗?”他们大唐人不是很讲究这个么,逢年过节要回家。
姚秀做了个手势示意她不要说话,幸好姚秀吃东西的速度很快,朱缨感觉没等多久,姚秀就已经在用手帕擦嘴。他正襟危坐,对自己的失礼表示抱歉:“食不言,寝不语,这是家父家母教导的,我不想违背,很抱歉让朱军娘看见不雅的场景。”
朱缨做了个夸张的抬眉动作,“比你夸张的人集腋成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