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2页

我喜欢这个故事。

虽然,皇帝是个要遥远的名词,生杀予夺,独裁天下,我还不曾自大到那种地步,但我自认为我便是她要寻找的人,并想她便是我要找的人,否则该如何解释我心口上那个生来便宛若标记的字,一个“羽”字,正应和上林羽的名字。

在林思翰被我全家坑了一大笔钱后,某天,他恍惚记起什么,一拍脑袋:“你身上那玩意儿,你还穿开裆裤的时候老子便见过,怎竟给忘了?!这他妈输的真冤枉,看来林羽那小妞果真是你命中克星。”

会忘记并不奇怪,越是熟悉的人和事,越会在一个不经意的时间里遗忘。

只是,遇到林羽,对那个早年在多年便失去踪迹的、法号青萍的秃驴的话,我倒有几分探究起来。

人果真有命运?甚至也许还有前世今生?

我家老头很重视这个,认为我职位日大,终于收敛起心思,戒掉溺情,好好经营。

我一听便笑。

我和以往那些女子根本算不上情,连欲也谈不上。

在这辗转时岁里,我如走马观花,走过一站风景,看一站风景,却不下车深究,仅此。

哪怕我对林羽也无情欲可言,但我和她相处很安心,不碰她,也许是多年看佛经所致,因为,连林思翰都说,她才算是你的初恋女友。

我已了却多年来那个虚无缥缈的梦,找到一个人,将她好好珍藏。

我必定前世负她甚多,如果,真有前世的话。

本来,一切都将按照这轨迹进行,然后一世长安。

如果不曾发生那个意外

一个月来,林羽神思不宁,哪怕她掩饰的再好,但我知道她身上必定出了什么事。